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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MPA论文开题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0:09点击率:

各研究生:

    按照教学计划和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上半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2014级MPA单证班学员及往届未开题学员

    二、开题时间:2016年6月11-12日

    三、开题地点: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四、工作流程:

 

工作内容

 

6月11日全天

1、报到;

2、提交《社会调查》、《管理研究专题》课程论文;

3、完成课程清考;

4、提交开题报告给导师组导师评阅。

MPA办公室

6月12日上午

8:30-12:30

1、抽签决定开题报告顺序;

2、开题报告陈述;

3、导师组提问、答辩。

教2楼2楼MPA多媒体教室

6月12日下午

1、根据导师组的意见和建议,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开题报告的修改、定稿,并将定稿提交MPA中心。

2、离校。


6月15日前

在湖北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报专业学位开题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填报说明)


 

    五、开题报告提交与系统填报说明:

    1、开题报告结束后,必须将修改后并经导师确认同意的开题报告电子版于6月12日离校前提交至MPA中心办公室或发送至MPA中心邮箱mpa@hubu.edu.cn,文件名为“开题报告-学员学号-学员姓名-论文题目”,如:“开题报告-2011121101000020-李小环-试论我国地方政府财政体制改革”。

    2、开题报告定稿后,申请论文开题的学员须在6月15日前登陆湖北大学研究生院(http://gs.hubu.edu.cn/)学生服务系统填报开题报告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填报流程和方法如下:

    第一步:进入湖北大学研究生院(http://gs.hubu.edu.cn/)网站,登陆学生服务系统;


  

    第二步:进入学生服务系统,用户名为各自的学号,密码为各自的出生年月日(8位),如19741010。


 

    第三步:进入个人系统界面后,在“毕业与学位”一栏进入的“开题报告申请”,并提交保存,完成相关内容的填报。


   

    六、相关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前,学员必须完成所有专业学位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分,未完成课程学习者不得参加开题;

    2、学位论文开题前,每位学员需完成并提交《管理研究专题》和《社会调查》课程论文各1篇,到校报到时提交(具体要求及格式见附件1);

    3、学位论文开题前,必须缴清剩余学费,否则不得参加开题;

    4、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写作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开题;

    5、开题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湖北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格式》及《MPA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写作规范》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

    6、开题报告结束后,必须将修改后并经导师确认同意的开题报告电子版于6月12日离校前提交至MPA中心办公室或发送至MPA中心邮箱mpa@hubu.edu.cn,文件名为“开题报告-学员学号-学员姓名-论文题目”,如:“开题报告-2011121101000020-李小环-试论我国地方政府财政体制改革”。

    7、开题报告撰写过程所需资料可以通过远程登录学校图书馆数据库进行检索和使用,具体使用流程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致电027-88662671咨询。

 

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6年5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