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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MPA论文开题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5日 11:43点击率:

关于2015年下半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研究生:

    按照教学计划和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下半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2013级MPA双证班学员及往届未开题学员

二、开题时间:2015年12月5-6日

三、开题地点: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四、工作流程:

日  期

工作内容

备  注

12月5日全天

1、报到;

2、提交《社会调查》、《管理研究专题》课程论文;

3、完成课程清考;

4、提交开题报告给导师组导师评阅。

MPA办公室

12月6日上午

8:30-12:30

1、抽签决定开题报告顺序;

2、开题报告陈述;

3、导师组提问、答辩。

教2楼2楼MPA多媒体教室

12月6日下午

1、根据导师组的意见和建议,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开题报告的修改、定稿,并将定稿提交MPA中心。

2、离校。


12月12日前

在湖北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报专业学位开题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填报说明)


 

五、开题报告提交与系统填报说明:

    1、开题报告结束后,必须将修改后并经导师确认同意的开题报告电子版于12月6日离校前提交至MPA中心办公室或发送至MPA中心邮箱mpa@hubu.edu.cn,文件名为“开题报告-学员学号-学员姓名-论文题目”,如:“开题报告-2011121101000020-李小环-试论我国地方政府财政体制改革”。

    2、开题报告定稿后,申请论文开题的学员须登陆湖北大学研究生院(http://gs.hubu.edu.cn/)学生服务系统填报开题报告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填报流程和方法如下:

    第一步:进入湖北大学研究生院(http://gs.hubu.edu.cn/)网站,登陆学生服务系统;

 

    第二步:进入学生服务系统,用户名为各自的学号,密码为各自的出生年月日(8位),如19741010

 

    第三步:进入个人系统界面后,在“毕业与学位”一栏进入的“开题报告申请”,并提交保存,完成相关内容的填报。

 

六、相关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前,学员必须完成所有专业学位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分,未完成课程学习者不得参加开题;

    2、学位论文开题前,每位学员需完成并提交《管理研究专题》和《社会调查》课程论文各1篇,到校报到时提交(具体要求及格式见附件1);

    3、学位论文开题前,必须缴清学费,否则不得参加开题;

    4、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写作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开题;

    5、开题报告的格式必须符合湖北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格式》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

    6、开题报告结束后,必须将修改后并经导师确认同意的开题报告电子版于12月6日离校前提交至MPA中心办公室或发送至MPA中心邮箱mpa@hubu.edu.cn,文件名为“开题报告-学员学号-学员姓名-论文题目”,如:“开题报告-2011121101000020-李小环-试论我国地方政府财政体制改革”。

 

    未尽事宜请致电027-88662671咨询。

 

 

附件1:《管理研究专题》课程论文格式及要求 .doc

      《社会调查》 课程论文格式及要求.doc

 

附件2: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格式.doc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写作规范.doc

 

附件3:湖北大学图书馆资源远程登录访问指南.doc

 

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5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