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2日 16:03点击率: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湖北大学研究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湖北大学MPA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MPA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申请答辩对象:2020级MPA双证班学员及往届延迟毕业学员
二、申请答辩程序:具体请参见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各项工作,以免影响学位授予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申请学位人员必须已于2022年11月30日前通过开题,并已在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学生服务系统”(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服务>)提交开题申请,经审核通过。
2、请本次申请答辩及学位的研究生需确认所有课程均已经考试通过(含《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后方可申请,没有完成上述教学环节者不能申请参加此次论文答辩工作。
3、请本次申请答辩及学位的学生于答辩前缴清学费,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4、请按照学校研究生处关于学生服务系统(http://gs.hubu.edu.cn)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申请提交者将不能参加答辩。
5、请本次申请答辩及学位的学员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8中下载“硕士学位申请书”,统一用A3纸正反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贴上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于3月8日前送达或交由教学点统一邮寄(顺丰快递)至MPA中心。
6、请本次申请答辩及学位的应届单证班学员同时上交2张近期个人证件照片(不能穿制服),规格为小2寸(3.3*4.8cm)蓝底彩色照片。
7、学校将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请本次申请答辩及学位的学员务必保持与指导老师的联系,认真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8、所需提交材料
编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具体要求 |
提交方式 |
1 |
学位答辩申请 |
1 |
学生服务系统申请 |
网上申请 |
2 |
开题报告 |
1份 |
A3纸双面中缝装订 |
集中邮寄 |
3 |
专业实践考核表 |
1份 |
需实践单位盖章 |
集中邮寄 |
4 |
硕士学位申请书 |
2份 |
A3纸正反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一式二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贴上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 |
集中邮寄 |
5 |
身份证复印件 |
1份 |
|
集中邮寄或现场提交 |
6 |
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 |
1份 |
|
集中邮寄或现场提交 |
7 |
前置学位证书复印件 |
1份 |
|
集中邮寄或现场提交 |
8 |
在读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
1份 |
|
集中邮寄或现场提交 |
9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复印件 |
1份 |
|
集中邮寄或现场提交 |
说明:以上所需集中邮寄材料,请统一于3月8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送达或邮寄(顺丰快递)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368号湖北大学逸夫楼C座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五楼508室李老师收,联系电话:027-88662671
三、论文答辩安排
(一)预答辩时间安排:2023年3月5日(现场答辩)
为保证论文写作质量,本次论文答辩设置预答辩环节,由答辩小组针对论文进行评阅答辩并得出答辩意见(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预答辩“通过”和“修改后通过”者方能参加答辩环节,“不通过”者须推迟半年参加答辩。
具体安排如下:
1、3月1日前:邮寄或送交预答辩论文;
2、3月1日前与导师沟通,进行毕业论文修改。
3、3月5日8:00-17:30:论文预答辩;
(二)正式答辩时间安排:2023年5月14日
1、5月14日8:00-17:30:论文答辩。
2、5月15日:完成答辩资格审查,打印《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填写毕业离校通知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5月16日:完成毕业论文修改和提交审核。
(三)论文完成与提交时间安排
提交对象 |
提交截止时间 |
材料形式 |
数量 |
提交方式 |
备注 |
所有申请者 |
2023年3月1日 |
论文初稿 |
1 |
交导师审阅 |
|
所有申请者 |
2023年3月10日 |
盲审电子版 |
1 |
匿名处理 |
|
所有申请者 |
2023年3月1日 |
预答辩定稿纸质版 |
1 |
第一次查重 |
|
2023年3月5日 |
预答辩电子版 |
1 |
交导师审定通过 |
||
2023年3月16日 |
预答辩电子版 |
1 |
预答辩评阅答辩 |
||
所有申请者 |
2023年5月8日 |
正式答辩电子版 |
1 |
评阅、答辩 |
|
答辩通过人员 |
2023年5月8日 |
答辩修改电子版 |
1 |
第二次查重 |
|
2023年5月20日 |
答辩定稿纸质版 |
2 |
邮寄或送达 |
存档 |
|
2023年5月20日 |
最终定稿电子版 |
1 |
存档 |
特别提示:
(1)各阶段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形式和时间要求提交,以免影响论文送审、评阅和答辩流程,如因个人原因影响相关工作者责任自负;
(2)论文需得到导师同意定稿后方可提交,纸质版届时需导师签字;
(3)为方便同学的论文排版、装订及提交工作,建议各位学员联系荣华图文(电话:027-50800567)协助排版、装订、提交论文(由荣华图文装订好后直接送至MPA教育中心),并通过支付宝或于答辩时自行与之结算相关费用;
(4)论文如自行排版装订,武汉市内同学可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至MPA中心办公室,外地同学请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MPA中心办公室;
特别提示:未按时提交论文者将作自动放弃本次论文答辩处理,且下一年度将被自动作为匿名评审论文参与答辩。
(四)论文装订和提交要求
参加答辩所有论文由研究生自行装订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各研究生请严格按照《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和《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装订要求》撰写和装订学位论文(详见附件),凡未达到装订要求的论文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特别提示:
(1)论文撰写、排版统一按照《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执行。
(2)论文印制规格及要求:
①论文用80克A4纸(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打印。
②论文在打印时,纸张四周留足空白边缘,每页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边25mm以上,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分别留边25mm以上。
(3)论文封面格式
①分类号。按《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类号注明。
②UDC。《国际十进分类法UDC》的分类号,应尽可能注明。
③密级。保密论文必须按国家规定的保密条例注明密级(如系公开型论文则可不注明密级)。
④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
⑤论文题目。学位论文的题目,题目规范参照《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相关要求。
⑥论文封面(封底)统一用120克A3白色铜版纸对折印制。
⑦论文装订统一采用胶装。
(五)答辩分组(具体见答辩当日分组安排公告)
(六)具体工作要求
1、请各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
2、毕业论文的写作请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和《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装订要求》进行论文写作和格式规范,请务必保证论文要件的齐全(封面、中文扉页、英文扉页、学位使用授权书、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部分、参考文献和致谢等10个要件)(具体可在《关于202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3、根据湖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年度论文检测分别于论文答辩前后分两次进行,其中要求“除去引用本人已发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N)要求<30%,除去引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M)<10%”,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以免影响顺利毕业。
四、友情提示
未尽事宜请致电027-88662671咨询。
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