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08:52点击率:
(一)政府合作
从我校MPA教育的定位和办学思路来看,就是为地方政府和公共部门培养高层次实践性人才,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我校MPA教育与各级政府部门联系紧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一是合作办学与培养。我校自开办MPA教育以来,积极寻求与地方政府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办学或人才培养。如与宜昌市人事培训中心合作,对宜昌市各级公务员进行MPA专业学位培养,并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发文,对考取我校MPA的公务人员给予学费补贴和学习时间保障;与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作,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行招考等。近年来,我校MPA中心采取联合培养方式,先后与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中共襄樊市委党校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等合作7次,培养学员89人。联合培养一方面扩大了生源,节约了学员学习成本,另一方面加强了培养的针对性。这样的合作,深受广大学员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肯定。
湖北大学MPA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情况
入学年份 |
委托(合作)培养单位 |
培养人数 |
2005.6 |
中共襄樊市委党校 |
15 |
2006.12 |
宜昌市人事局干部培训中心 |
12 |
2009.5 |
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 |
16 |
2009.6 |
中共襄樊市委党校 |
12 |
2010.4 |
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 |
13 |
2011.7 |
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 |
12 |
2012.5 |
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 |
9 |
2012.10 |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7 |
二是与政府开展科研项目与课题合作。在培养过程中,利用社会实践、调研活动以及毕业论文写作等形式,通过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由MPA学生向各自所在部门或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并以研究报告等形式予以提交,得到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MPA专职教师也通过接受政府咨询、承担政府课题的形式,与政府部门加强合作,就热点和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建议。如我院MPA专职教师李荣娟副教授带领MPA学员承担的湖北省发改委环境生态补偿的研究课题,经结项论证后,被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作为政策蓝本予以运用等,有力地扩大了我校MPA教育的影响力。
三是社会实践合作。在社会实践以及毕业论文写作环节,我校都聘请了在政府管理部门有丰富经验的管理者担任实践导师,对学生的社会实践环节和论文写作中的实践过程予以指导。同时,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与各级地方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仅夯实了MPA学员的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而且给地方政府也提供有一定价值的政策咨询和建议,反响良好。
(二)国际及境外交流
在注重与地方政府合作的同时,中心同样注重做好国际及境外交流,提升我校MPA的办学层次。我校的国际及境外交流的形式可以概括为“请进来”、“走出去”两个方面。
一是“请进来”,即邀请境外及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和专家为我校MPA学生举办学术讲座,进行学术交流。近三年来,先后邀请过哈佛大学的克里斯托夫•金、美国公共管理学会会长刘国材、巴西圣保罗州立大学的马科斯•皮雷斯等国外知名学者来我校讲学。
二是“走出去”,即派遣我校MPA专兼职教师出国交流访学。近三年来,先后派遣了中心MPA教师李荣娟博士到美国杜克大学、卿菁博士到美国加州大学、李文敏博士到澳大利亚进行交流访学,带回了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最新经验,有力推进了我校MPA教学水平的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