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跟读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9日 21:22点击率:
一、入学
(一)凡准备报考我院MPA研究生,有意到我院跟读MPA 核心课程的人员,须从我院网上下载或到MPA办公室领取并填写MPA跟读报名申请表,按我院《关于MPA跟读研究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附交其他审核资料。填写后的MPA跟读报名申请表,可以通过直接递交、邮寄或传真至我院MPA办公室。
(二)审核资料递交后,经复查不符合跟读录取规定者,取消跟读资格。凡属徇私舞弊取得跟读资格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跟读。
(三)凡符合我院MPA跟读研究生录取条件的人员,缴纳学费后,正式跟读MPA核心课程。学费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标准收取,通常为MPA 研究生学费的50%,中途由于个人等特殊原因退出学习者,费用概不退回。MPA跟读研究生若通过MPA联考,符合我院录取条件,取得正式学籍后,补足MPA研究生学费,进入MPA研究生环节的学习。
二、考勤
(一)MPA跟读研究生上课等都要进行考勤,上课须到任课教师处签到,记作平时成绩。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
(二)MPA跟读研究生一个学期旷课累计达三分之一学时者、病事假累计超过授课时数二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须重修。
三、成绩考核
(一)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MPA跟读研究生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习成果和教学效果的重要方法,凡MPA跟读研究生所选择跟班学习的课程,要进行考核。
(二)考试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MPA跟读研究生要严守考场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MPA跟读研究生若通过MPA联考,符合我院录取条件,取得正式学籍后,在跟读期间所通过的课程,经MPA办公室确认其情况属实后,可申请免修,考试答题本及考核成绩归入本人档案。
四、结业
MPA跟读研究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