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MPA拟录取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6日 13:59点击率:
关于2017年MPA拟录取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办理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手续的通知》精神,凡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拟录取考生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签订人员:2017年拟录取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员
二、相关要求:
1、从附件1下载打印《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或邮寄至湖北大学MPA 教育中心。
2、提交或邮寄时间:2017年4月25日前
3、提交或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邮编:430062,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7-88662671。(注:若邮寄,请通过顺丰快递邮寄。)
三、其他说明
1、因故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下载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2),4月25日前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汇总报研究生院审核。
2、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上旬发放,具体时间安排见本网站的后续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的往届生、未签订定向协议的定向生,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