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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9日 20:56点击率:

一、报考

(一)报考资格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考试科目

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以及湖北大学自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共计4门。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湖北大学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湖北大学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进行认证核查。

录取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

(五)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1、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公共管理基础和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二、招生限额

60人。

三、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湖北大学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湖北大学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027-88662671 联系人:张老师

五、其它事宜

(一)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二)湖北大学在下达的总招生限额内,根据社会需求,统筹考虑教学资源和培养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招生规模。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