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3:50点击率:
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按照教学计划和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下半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2019级MPA双证班学员及往届未开题学员
二、开题时间:2021年10月23日—10月24日
三、开题地点: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四、工作流程:
日 期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10月23日全天 |
1、报到; 2、提交《社会实践表》; 3、提交开题报告。 |
MPA办公室 |
10月24日上午 8:30-12:30 |
1、抽签决定开题报告顺序; 2、开题报告陈述; 3、导师组提问、答辩。 |
教2楼2楼MPA多媒体教室 |
10月24日下午 |
1、根据导师组的意见和建议,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开题报告的修改、定稿,并将定稿提交MPA中心。 2、离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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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前 |
在湖北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报专业学位开题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填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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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题报告提交与系统填报说明:
1、开题报告结束后,必须将修改后并经导师确认同意的开题报告电子版于11月1日离校前提交至MPA中心办公室或发送至MPA中心邮箱mpa@hubu.edu.cn,文件名为“开题报告-学员学号-学员姓名-论文题目”,如:“开题报告-2011121101000020-李小环-试论我国地方政府财政体制改革”。
2、开题报告定稿后,申请论文开题的学员须登陆湖北大学研究生院(http://gs.hubu.edu.cn/)学生服务系统填报开题报告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填报流程和方法如下:
第一步:进入湖北大学研究生院(http://gs.hubu.edu.cn/)网站,登陆学生服务系统;
第二步:进入学生服务系统,用户名为各自的学号,密码为各自的出生年月日(8位),如19741010。
第三步:进入个人系统界面后,在“毕业与学位”一栏进入的“开题报告申请”,并提交保存,完成相关内容的填报。
六、相关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前,学员必须完成所有专业学位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分,未完成课程学习者不得参加开题;
2、学位论文开题前,必须缴清学费,否则不得参加开题;
3、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写作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开题;
4、开题报告的格式必须符合湖北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格式》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5、图书馆等资源远程访问方法详见《关于我校SSL VPN使用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说明》,http://inc.hubu.edu.cn/info/1028/2052.htm。
未尽事宜请致电027-88662671咨询。
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