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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7:05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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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按照教学计划和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下半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2021级MPA双证班学员及往届未开题学员

二、开题时间:2023年9月23日-9月24日

三、开题形式:现场开题

四、工作流程:

 

  期

工作内容

  注

9月23日

报到

 

9月24日

1、抽签决定开题报告顺序;

2、开题报告陈述;

3、导师组提问、答辩。

 

9月28日前

根据导师组的意见和建议,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开题报告的修改、定稿,并将开题报告稿提交MPA中心。

在湖北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报专业学位开题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填报说明)

 

 

 

五、开题报告提交与系统填报说明:

1、开题报告结束后,必须将修改后并经导师确认同意的开题报告电子版于9月28日前提交至MPA中心办公室,文件名为“开题报告-学员学号-学员姓名-论文题目”,如:“开题报告-2011121101000020-李小环-试论我国地方政府财政体制改革”。

2、开题报告定稿后,申请论文开题的学员须登陆湖北大学研究生院(http://gs.hubu.edu.cn/)学生服务系统填报开题报告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填报流程和方法如下:

第一步:进入湖北大学研究生院(http://gs.hubu.edu.cn/)网站,登陆学生服务系统;

第二步:进入学生服务系统,用户名为各自的学号,密码为各自的出生年月日(8位),如19741010。

 

第三步:进入个人系统界面后,在“毕业与学位”一栏进入的“开题报告申请”,并提交保存,完成相关内容的填报。

 

 

六、相关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前,学员必须完成所有专业学位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分,未完成课程学习者不得参加开题;

2、学位论文开题前,必须缴清学费,否则不得参加开题;

3、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写作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开题;

4、开题报告的格式必须符合湖北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格式》要求。

5、图书馆等资源远程访问方法详见《关于启用WebVPN和新版SSL VPN系统的通知》http://www.hubu.edu.cn/info/1071/38531.htm。

 

未尽事宜请致电027-88662671咨询。

 

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3年9月11日